教部:代收代辦費 不到3百元
本報獨家報導「國中小六項代收代辦費,一○一學年起免收」。教育部昨天回應指出,現在國中小學生每學期大約要繳一千元代收代辦費,未來六項費用免收後,學生共同要繳的僅「家長會費」及「學生保險費」總共不到三百元,一學期省下七百元。
監察院日前糾正行政院、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「國中小代收代辦費諸多巧立名目」,教育部上周五邀集地方政府開會後,決定從一○一學年起,國中小學生不用再繳「班級費」、「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」、「學生活動費」、「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」、「蒸飯費」、「齲齒防治費」等六項費用,改由政府吸收。
監委搖頭:連腳踏車停車也收費
監察院六月間對公立國中、小收取「代收代辦費」一案,提案糾正行政院、教育部、直轄市及全國各縣市政府。監委吳豐山表示,有些代收代辦費項目與教學相關,應屬學費範疇,依法免收。但許多學校將這些項目列入代收代辦費,甚至有學校收「腳踏車停車費」,實為變相收費。
接受國民教育是國民的權利及義務,因此公立國中、小學生免繳學費。但學生家長每學期初仍會收到學校以「代收代辦費」為名的繳費單,平均每名學生每年須負擔一至二千元。監察院調查,直指這些費用多數是巧立名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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